各学部:
根据山东省教育厅要求,为规范学术行为,坚持学术诚信,维护学术道德,严明学术纪律,决定在全校范围内对学术论文、著作开展学术不端行为自查工作,现将具体要求通知如下:
一、自查范围
本校教学和科研人员近三年(2018 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 日)以本校为署名单位发表的论文和出版的著作。
二、自查内容
(一)抄袭、剽窃、侵占他人研究成果或项目申请书;
(二)编造研究过程,伪造、篡改研究数据、图表、结论、检测报告或用户使用报告;
(三)买卖、代写论文或项目申请书,虚构同行评议专家及评议意见;
(四)以故意提供虚假信息等弄虚作假的方式或采取贿赂、利益交换等不正当手段获得科研活动审批,获取科技计划项目 (专项、基金等)、科研经费、奖励、荣誉、职务职称等;
(五)违反科研伦理规范;
(六)违反奖励、专利等研究成果署名及论文发表规范;
(七)其他科研失信行为。
三、自查时限及要求
各学部请于9月20日前完成自查工作,并形成自查报告,同时填报《学术不端论文、著作汇总表》(见附件),纸质版提交至科技处/社科处,电子版同时发送至相应邮箱。
联系人及联系方式:
科技处:李美荣 联系电话:15165636382
邮箱:wfkjxykjc@wf.shandong.cn
社科处:王锡泉 联系电话:15263610216
邮箱:wfkjxyskc@wf.shandong.cn
科技处/社科处
2020年8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