各二级单位:
现开展2021年度第5次成果登记工作,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成果登记范围:
未进行登记的成果。
二、成果登记材料:
1.成果登记表纸制版2份(完成单位盖章)及成果佐证材料。
2.使用成果登记系统V10.0管理版导出成果登记数据压缩包(文件名为cgsb ***.zip,严禁更名保存)、公示函和汇总表word版表发送至科技处邮箱。
3.有转化需求的项目或重大项目,需填写科技成果转化表和科技成果推荐表,以电子版加纸质版(需盖章)报送。
4.计划外项目纸质版材料需2份,除上述纸质版材料外还需要报送纸质版评价报告。
三、登记程序
完成人下载成果登记系统V10.0后选择完成单位填报,按要求认真完整填写不可缺漏项。填报完成后导出数据,经科技处审核合格后在系统打印成果登记表。科技处公示后报主管部门审核。
四、登记截止时间:
2021年9月5日。
登记时请严格按照省科技厅《关于进一步改进和规范科技成果登记的通知》(鲁科奖办〔2018〕4号)精神办理。具体操作及要求参见以下链接(http://kjt.shandong.gov.cn/art/2021/3/24/art_13360_10286848.html)及附件
联系人:李美荣
电话:15165636382
邮箱:wfkjxykjc@wf.shandong.cn
科技处
2021年8月27日